南通艺术剧院投影机及周边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艺术剧院投影机及周边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TWC2020033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第三章
供货期:2020年10月8日前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舞台设备的生产或销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近三年(自2017年9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价8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本项目设备(须包括投影机,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投影机,需另外提供证明材料)的采购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7、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4日
方式:公告附件下载
售价:300元(于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9时30分。
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736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24日9时30分。
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736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询价保证金:
本次项目询价保证金为:20000元。
询价保证金仅限现金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询价保证金由供应商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给代理机构。
未按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艺术剧院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附2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62987373 ;
2、主管部门信息
名 称: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0513-85099576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18206295248
传 真: 0513-85798600
邮 箱: 543907018@qq.com。
